為進一步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美麗鄉村建設,近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制定出臺了《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 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介紹,《通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其中規定設施農業用地不再使用,必須恢復原用途,在全國率先明確復墾責任及費用存取,將設施農業用地納入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和實時監管范圍等。將為設施農業經營者在用地方面提供精準指導,充分體現了既規范管理又積極支持設施農業發展的江蘇特色。
在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的前提下,《通知》將設施農業分為種植類、畜禽養殖類、水產養殖類三類,分別細化明確生產設施、附屬(配套)設施用地的具體類型和規?刂;同時,亦為今后的新情況留下空間,對于新出現的其他設施農業用地類型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按照嚴格保護耕地和農地農用的原則進行論證認定,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同時,明確以農業為依托的休閑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等納入建設用地管理的設施用地類型,避免以設施農業為名進行非農建設。
《通知》明確設施農業用地使用和管理要求。嚴格設施農業用地農地農用,設施農業屬于農業內部結構調整,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占補平衡。規范設施農業用地取得和使用程序,設施農業經營者在擬定設施建設方案、簽訂設施農業用地協議、按照規定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后,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備案,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明確使用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和程序,涉及占有永久基本農田的設施農業用地,須在取得永久基本農田占有補劃方案審查論證意見后,再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
值得關注的是,生豬穩產保供是當前“三農”工作重點,江蘇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年度重點工作任務。針對生豬穩產保供項目,相關用地比例和規模均適度放大!锻ㄖ访鞔_生豬養殖附屬設施用地規模不受15畝上限規定;養殖設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超過設施農業用地總規模的10%,原則上不超過10畝;經設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認定存欄5000頭以上、年出欄10000頭以上的生豬穩產保供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超過項目用地總規模的20%,原則上不超過50畝!锻ㄖ访鞔_,生豬養殖項目用地不再收取土地復墾費用。生豬養殖設施農業用地在備案時,由設施農業經營者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明確土地復墾責任。
同時,針對長期以來因缺乏明確設施農業用地的土地復墾規定,導致地方存在復墾責任主體不明確、復墾費用標準不一、費用收取主體不明確的情況!锻ㄖ访鞔_了設施農業用地不再使用,必須恢復原用途,規定土地復墾責任和土地復墾費用存取等,在全國已出臺的省級設施農業用地政策中屬于創新之舉。對涉及破壞耕地耕作層的,設施農業經營者在辦理設施農業用地申請手續前,應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職責,體現簡政放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設施農業用地備案主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材料進行審查,進行現場踏勘、核實,按規定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h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設施農業用地納入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和實時監管范圍,對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業用地用于非農建設的、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違法用地進行查處?h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設施農業建設和生產經營行為的監管,并協同財政部門對涉及農業補助資金進行調查和依法追回。省、市級強化日常監督,結合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土地衛片執法、違法用地實時監管等進行監督檢查。
《通知》還提出,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務監管效能。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建設設施農業用地監管信息系統的工作要求,完善江蘇省設施農業用地信息備案監管系統,對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統一上圖入庫。實行動態監管備案,用地協議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審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用地備案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材料匯交至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h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備案信息錄入全省設施農業用地信息備案系統,提高工作效能。
詳見附件:
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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